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宏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宏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7503执242号
敦化市万顺保温材料制品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宏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敦化市万顺保温材料制品厂与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宏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1960.7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62329.00元。申请人敦化市万顺保温材料制品厂自愿放弃剩余欠款和利息。本院已于2021年11月26日将该款转付给敦化市万顺保温材料制品厂。至此,敦化市万顺保温材料制品厂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7503民初25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鲁 伟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孙明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