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金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与长春市金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04执恢38号

***、长春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春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吉0104民初3397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