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漠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黑2723执341号
申请执行人:大兴安岭神州北极木业有限公司,住黑龙江省漠河市西林吉镇工业园区。
被执行人:***,汉族,住新疆博乐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大兴安岭神州北极木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长期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黑2723执34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景坤
审判员 赵国伟
审判员 赵治楠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王清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