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厚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通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吉林厚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93执保172号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通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吉林厚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保全人吉林省通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吉林厚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案号为(2022)吉0193民初4535号。 保全案件于2023年1月10日立案移送后,本院查询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冻结被保全人吉林厚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一处,冻结期限一年,自2023年1月17日起至2024年1月16日止,本案以保全完毕作结案处理,保全实施文书及本通知书一并移送。 审判员 董 强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