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诚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因以建输电线塔基为由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依据《吉林省林地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被罚款26000元,限2020年10月31日前林地恢复原状(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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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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