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721执1745号
吉林省国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查干湖镇重字井村民委员会: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吉07民终960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吉林省国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查干湖镇重字井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1年10月21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执行费2150元已由被执行人交纳,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