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华隆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华隆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农场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303执保301号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华隆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东、柳影路南、扶余路北万龙北斗星城A-3幢1701号房。
法定代表人:胡秀伟,总经理。
被保全人吉林省**农场有限公司,地址: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头道村二社。
法定代表人:鲍帅,经理。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华隆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吉林省**农场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保全一案,本院依据(2022)吉0303民初172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保全人吉林省**农场有限公司两个蔬菜大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案按照保全完毕结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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