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302执1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1年4月17日生,回族,现住青海省民和县。
被执行人吉林省吉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宗斌,总经理。
被执行人吉林省吉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
负责人:韩国忠,经理。
被执行人吉林省万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二利,经理。
被执行人吉林省万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靖宇县分公司。
负责人:王朕,经理。
本院在执行***与被执行人吉林省吉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吉林省吉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被执行人吉林省万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吉林省万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靖宇县分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我院依法将吉林省万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扣划至我院账户并给付完毕。依照《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2019)吉0302民初178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