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榆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和、吉林省榆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94执128号

***、**和、吉林省榆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吉0194民初139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要求被执行人**和、吉林省榆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现被执行人**和、吉林省榆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吉0194民初139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