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億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辽源市億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403执保139号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辽源市億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吉0403民初1676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10月28日立案执行保全。依据本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本院采取以下执行措施:
在执行过程中,因未查到被保全人名下财产,所以未采取保全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1)吉0403民初1676号民事裁定书已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