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东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饶河县东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缴诉讼费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饶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0524执365号
饶河县东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8月19日立案受理了行政庭移交的饶河县东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缴诉讼费一案,执行标的8350元。被执行人饶河县东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法律义务。至此,行政庭移交的(2016)黑0524民初718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诉讼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