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金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松原市金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9)吉0103执1731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松原市金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作出的(2019)吉0103民初4851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本案执行中,经本院司法扣划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120000元扣划至执行案款帐户,现因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19)吉0103民初485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执行结案。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