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2403执98号
***、**、延边家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延边家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延边家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给付案款2319元及案件受理费25元,向本院缴纳申请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逾期利息并同意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吉2403民初7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