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双牌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123执保56号 **、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2023)湘1123财保2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3年4月11日对该财产保全案立案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3年4月13日冻结了被申请人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资金103056元,期限为一年。 本院认为,(2023)湘1123财保27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已经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笫二十一条规定,现通知如下: 双牌县人民法院(2023)湘1123财保27号民事裁定书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