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8民初5413号之二
本院于2022年10月13日对原告**幕墙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润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2)京0118民初5413号民事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该民事裁定书第1页“(2022)京0118民初5413号”补正为“(2022)京0118民初5413号之一”。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法官助理 李 博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