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瑞宏宇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与北京中***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3民初19438号 原告:**,男,1981年6月2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北京市顺义区。 被告:**,男,1975年6月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北京市顺义区。 被告:北京中***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68579026X5。 法定代表人:**。 被告: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管理委员会(北京创新产业集群示范区(顺义)管理委员会、北京中德国际合作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110330308024K。 负责人:***。 原告**与被告**、北京中***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管理委员会(北京创新产业集群示范区(顺义)管理委员会、北京中德国际合作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22日立案。后,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之撤诉申请系其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 文 笑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