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202执恢517号
吉林金冶建设有限公司:
吉林市九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金冶建设有限公司与吉林市九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2836.6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且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法律义务。本院已于2021年10月19日将执行款转付给吉林金冶建设有限公司。案件执行费9428元已由被执行人交纳。至此,吉林金冶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0202民初70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