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达南洋(天津)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天津市交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与瑞达南洋(天津)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津0116执5769号
天津市交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与瑞达南洋(天津)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633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强制执行到位。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规定,天津市交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津0116执5769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