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诚信环球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定市新市区茂发管道安装队与天津诚信环球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津0102民初5760号之一
原告:保定市新市区茂发管道安装队,住所地保定市新市区天威西路王七里店村86号。
经营者:***,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北理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天津诚信环球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民族园4-104。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天津诚信环球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天津云择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保定市新市区茂发管道安装队与被告天津诚信环球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4日立案。2017年11月22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保定市新市区茂发管道安装队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63元,由原告保定市新市区茂发管道安装队负担。
审判长杜建杰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张辉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