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浩建设有限公司

***与湖南新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3122执恢119号 ***、湖南新浩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新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全案执行标的1322804.19元已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执行费15316.99元、案件受理费7437元已缴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