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等与某某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普通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19)湘0525执52号
***、***、***、嘉禾县钟水建筑工程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嘉禾县钟水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金额137146.88元,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洞口县人民法院(2019)湘0525执52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