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光辉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与中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0)冀0730民初25号

原告:北京光辉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住所地怀来县北辛堡镇方家冲。

负责人:赵宏亮,职位。

被告:中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河南辛庄村委会西70米。

法定代表人:陈超,职位。

原告北京光辉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以下简称)与被告中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北京光辉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被告中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光辉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2.。事实和理由:。

中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辩称,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对于当事人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案件受理费40,441.0元,减半收取计20,22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任春新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李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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