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创恒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祥鸿采暖设备有限公司与北京君创恒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1181民初129号
原告:河北祥鸿采暖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君创恒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祥鸿采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祥鸿公司)与北京君创恒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创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1月9日立案。2020年5月29日,原告河北祥鸿采暖设备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河北祥鸿采暖设备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19元,由河北祥鸿采暖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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