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北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291执恢18号 **、***、**、吉林市北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吉林市北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是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吉02民终161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拍卖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于2023年2月15日立案恢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名下车牌号为吉X**号和吉X**号两辆汽车,拍卖得款709,455.60元,已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本次恢复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