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楼民城初字第69号之二
本院于2022年3月24日对原告***诉被告***、上海立润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楼民城初字第69号民事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2015)楼民城初字第69号民事裁定书“审判员:***”补正为“审判长:***”。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