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润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立润建设有限公司与通化宽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东执字第1205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立润建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通化宽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立润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通化宽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同执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申请人同意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回国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