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盈创德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盈创德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成都绿阳建材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川0106民初8434号
原告:四川盈创德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245号1层217号。
法定代表人:唐建,公司总经理。
被告:成都绿阳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西路60号。
法定代表人:刘莉,职务不详。
本院在审理原告四川盈创德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绿阳建材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四川盈创德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交纳诉讼费。
依照《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伍鸿飞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书记员  蒲长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