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宇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宇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洪雅县豪庭酒店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423执46号
四川宇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洪雅县豪庭酒店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四川宇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洪雅县豪庭酒店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四川宇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0)川1423民初662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洪雅县豪庭酒店有限公司支付消防工程欠款9900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院于2022年1月11日立案执行。
2022年1月26日,申请执行人四川宇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书面确认洪雅县豪庭酒店有限公司已将消防工程欠款全部结清,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认可本案执行完毕并申请结案。被执行人洪雅县豪庭酒店有限公司缴纳了本案的执行费50元。据此,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