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泰合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因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修正)》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被罚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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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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