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万宏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崇左万宏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1202执1546号 ***、广西崇左万宏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西崇左万宏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1)桂1202民初3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第一项与第三项、诉讼费用相互抵消后,执行标的共计877987.4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77987.41元,其中,案款866918.41元(工程款591814.28元、利息62082.96元、工程履约保证金196715.30元、**履行利息2483.87元、诉讼费用13822元),执行费11069元。至此,(2021)桂1202民初31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