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0922执保18号
广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唯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唯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
本院执行的广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唯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唯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对被申请人河南唯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实际冻结金额11991.37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