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弘扬钢构电气有限公司

湖北弘扬钢构电气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鄂1303执850号 申请执行人湖北弘扬钢构电气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00673662877E,住所地:随州市交通大道**。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80年9月16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钟祥市。 被执行人***,男,1963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钟祥市。 本院在执行湖北弘扬钢构电气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本院调查也未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书记员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