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19)鄂0902执257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惠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司法网络查询及传统查询,被执行人有财产但无法处置,约谈申请执行人后发现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本院已限制其高消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2018)鄂0902民初135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申请执行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冷炳勇
书记员  段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