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812执恢668号
(2017)苏0812执2760号
(2018)苏0812执恢395号
***、江苏汉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江苏汉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淮安市江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苏0812民初36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已立案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执行给申请人借款本息186万元,余款自愿放弃。现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