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瀚源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江苏瀚源电气安装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苏0981民初1593号 原告:***,女,1975年3月8日出生,汉族,住东台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存,江苏紫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紫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江苏瀚源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盐城市亭湖区新业路26号(7)。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女,1971年9月25日出生,汉族,住盐城市亭湖区。 原告***与被告江苏瀚源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2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6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照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  王 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