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隆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隆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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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宁0104执恢990号

重庆隆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重庆隆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宁0104民初578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定被执行人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退出银川市名人广场工地。依法缴纳执行费500元,以上共计500元。本院于2022年8月17日立案恢复执行。本院立案受理后,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本案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重庆隆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宁0104民初578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通此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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