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长水沥青砼有限公司;湘西开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其他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湘3101执保1795号
花垣县某有限公司、湘西某有限公司:
花垣县某有限公司依照已发生法律效力(2025)湘3101民初1842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保全被保全人湘西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查询,被保全人名下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现已冻结被保全人金融机构存款0元(冻结期限从2025年10月27日-2026年10月26日,若申请人要求续冻(续封),需在冻结(查封)到期前30日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本案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