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新福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襄阳市新福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老河口威华包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鄂0682执437号
申请执行人:襄阳市新福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老河口威华包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老河口威华包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银行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