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瀚海通信有限公司

***与云南瀚海通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云0103民初1696号
原告:***,男,苗族,1972年1月21日生,住重庆市武隆县。
被告:云南瀚海通信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云润天阳1幢19层1901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男,汉族,1965年6月20日,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委托代理人:***,云南金杉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男,汉族,1959年11月25日生,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委托代理人:**,云南领正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原告**生诉被告云南瀚海通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25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5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32816元全款退还原告***。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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