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云0111民初3427号
原告:昆***电气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云大西路105号云电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云南振润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云南振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第三城映象欣城国际银座C区C3幢8楼801-806室。
法定代表人:***。
原告昆***电气有限公司诉被告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28日立案受理后。原告于2022年4月2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昆***电气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1,238元,减半收取619元,由原告昆***电气有限公司负担,余额619元退还原告。
审判员 李 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