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百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百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红瑞柠檬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云3102执725号
申请执行人云南百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900052230617U,住所地临沧工业园区(临沧科技创新园201号)。
被执行人云南红瑞柠檬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10271946916168G,住所地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合作区金滇路北侧。
关于云南百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云南红瑞柠檬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云南百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依据已生效的(2019)云3102民初360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人民币136100.00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经向各相关部门查询,除已被我院依法查封的被执行人名下房产(房产证号:瑞房权证瑞丽市字第××号、00××46号)两宗外(轮后查封,德宏中院首封),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及线索,并已对被执行人及其法人限制高消费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申请人同意本院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方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