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璟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璟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云7101民初149号
原告:云南璟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新民航路东侧***小区*幢*单元***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云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号。
法定代表人:***。
原告云南璟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11日立案。原告云南璟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云南璟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书面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云南璟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646元,减半收取计1323元,由原告云南璟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书记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