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云南瑞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司法风险
>
裁判文书详情页
云南瑞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信息
诚信信息
荣誉信息
企业人员
项目经理
资质信息
工商信息
司法风险
重庆重变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瑞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渝0151民初6446号
原告重庆重变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瑞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6日立案受理。原告重庆重变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重庆重变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谭小东
书记员 叶 利
首页
查企业
查中标
查资质
未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