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雄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雄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润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济南时代国际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12执5304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雄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滨海县蔡桥镇中山东路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2051897460L。
法定代表人:李德兵,总经理。
被执行人:润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济南时代国际分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北园路43号荣盛时代国际8号楼4楼A400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M888K21。
法定代表人:宋婕。
申请执行人江苏雄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润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济南时代国际分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112民初6773号民事调解书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返还申请人工程款547885.7元、案件受理费4848元、保全费3520元。2022年9月6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存款564216.7元(含执行费7963元),申请人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112民初677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2022)鲁0112执5304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