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华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汉华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襄城县汉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襄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1025执恢65号
上海汉华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襄城县汉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上海汉华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与襄城县汉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72509.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672509.50元,其中,本金1672509.50元,利息19125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上海汉华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上海汉华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1025执743号(2018)豫1025民初363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