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隆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淮安隆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831执853号
淮安隆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50387.50元,经本院执行到位50387.50元,执行费656元由被执行人***承担。至此,本院(2020)苏0831民初48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