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华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523执保78号
申请人:***、解萍
被申请人:贾铁华、章岩、李猛、吉林省华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人***、解萍与被申请人贾铁华、章岩、李猛、吉林省华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22)吉0523民初213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查封被申请人共同所有的登记在章岩名下坐落在辉南县朝阳镇新立村闲置的厂房及其所有的设备。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结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