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214执2658号
***市晴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双建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市晴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双建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00000.00元。经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费1400.00元已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已解除对被执行人所采取的所有强制执行措施。至此,***市晴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21)苏0214民初157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