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超联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博超联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奉贤区奉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沪0120民初4611号
原告上海博超联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市奉贤区奉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日立案。原告上海博超联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并表示不再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甘青峰
书记员  蒋伊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