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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超联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星华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6)津0110民初3613号
原告上海博超联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天津星华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26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许洪霞 审 判 员 卢玉岭 人民陪审员 王金钟
书 记 员 王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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